本文作者:防爆大魔王

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环境

防爆大魔王 2021年02月22日 08:46:20 1535

GB3836.1—2010《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:设备通用要求》规定,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大气环境中工作的电气设备。

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环境

大气环境条件一般为:

1、大气压力在0.08~0.11MPa之间;

2、标准浓度的空气中氧含量为21%(体积分数),其它惰性气体(如氮等)含量为79%(体积分数);

3、大气温度介于-20~60℃之间。

电力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对电力设备的安全使用非常重要。在大气压方面,如同时规定防爆电器设备工作环境温度(或“使用环境温度”)为-20~40℃。如果大气压较低,即空气较稀薄,那么电气设备的散热状况就会较差。类似地,大气层温度的变化也影响着电器的散热状况。电器散热条件的改变,直接影响到电器的工作效率。

当电气设备的设计环境(大气压力、介质温度)与大气环境(大气压力、介质温度)不一致时,通常需要对电气设备,特别是大功率电器的有关参数进行适当的修正,以确保其安全性。

运行起来电力设备运行环境温度,是设计人员在设计时确定的电力设备允许运行的环境温度(分级)。工作环境温度是导出电气设备各项性能指标的基础。在实际运行和设计使用环境不一致的情况下,电气设备就不能充分实现其性能指标,严重时会发生故障。对于防爆电气设备来说,当工作环境温度超过规定的温度范围时,可能会影响某些防爆类型的防爆安全性。

另外,空气含氧量对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也有很大的影响。假设设计为爆炸部件的设备在这种“富氧”环境中运行会有问题。气态环境中出现“富氧”情况时,可燃性气体的燃烧特性就会发生变化,按正常环境条件设计的设备在这样的“富氧”环境下运转会有困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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